創業公司如何選擇企業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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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4 16:20:33來源:南昌登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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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在注冊公司的時候,對于企業類型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疑問,不同的企業類型如何選擇,對于創業者來講,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權衡利弊,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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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舉例:如果公司破產,且實際欠賬200萬,而公司注冊資本填寫的是20萬的話,你只需要負擔20萬的債務責任即可。因此從風險規避的角度,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注冊資本填的過大還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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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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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登記簡單,沒有嚴格的管理制約,經營和決策靈活,管理成本低。但是難以在市場中得到認同,特別是大的商品交易和商業談判場合,且以個人和家庭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創業初期可以個體工商戶的形態經營,建立起技術和產品的內核,待技術或產品在市場上成熟時,再通過設立公司制企業來發展已有的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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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合伙企業和多股東的公司相比,合伙企業的設立沒有公司制企業設立的繁瑣,且合伙人之間可以用于合作出資的籌碼更多,可以更好的吸收創業伙伴。合伙企業的優勢在于可以用管理經驗、技術優勢、人脈資源、客戶訂單等作為入股要素,只要合伙人之間簽訂合伙協議,合伙企業的缺點是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且對外互相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者的,對于初創企業來說,它是目前最合適的。因為有限責任公司運營成本低,機構設置少,結構簡單,適合企業的初步發展階段,而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需要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在法律層面上就把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分開了,可以避免創業者承擔不必要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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