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
注: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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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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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預先核準文號/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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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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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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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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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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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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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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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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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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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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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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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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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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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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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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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照副本數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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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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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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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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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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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登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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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登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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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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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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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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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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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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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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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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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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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出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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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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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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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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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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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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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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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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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 □聯絡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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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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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業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及相關規定申請登記、備案,提交材料真實有效。通過聯絡員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向社會公示的企業信息為本企業提供、發布的信息,信息真實、有效。
組建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法人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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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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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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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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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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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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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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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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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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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財務負責人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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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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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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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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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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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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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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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聯絡員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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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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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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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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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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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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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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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聯絡員主要負責本企業與企業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聯絡員應了解企業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或核準機關提供。
1.本申請書適用于非公司企業法人向登記機關申請開業、變更登記及有關事項備案。
2.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申請書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欄目。
3.申請非公司企業法人開業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開業”欄、“備案”欄有關內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財務負責人信息”、附表3“聯絡員信息”。“申請人聲明”由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
4.非公司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申請名稱變更,在名稱中增加“集團或(集團)”字樣的,應當填寫集團名稱、集團簡稱(無集團簡稱的可不填);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填寫、提交擬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項目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5.非公司企業法人在異地(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本項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6.非公司企業法人申請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及“備案”欄有關內容。“主管部門(出資人)”的“法人類型” 根據“主管部門(出資人)”性質選擇填寫: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社會團體法人、事業法人或企業法人。申請聯絡員備案的,應填寫附表3“聯絡員信息”。“申請人聲明”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
7.辦理非公司企業法人開業登記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不填寫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變更登記、備案填寫非公司企業法人名稱和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填寫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
8.“經濟性質”應據實選擇下列一項填寫: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聯營。
9.“經營范圍”根據企業章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填寫。
10.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