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申請書
注: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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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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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預先核準文號/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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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經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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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ㄊ?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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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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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ㄊ?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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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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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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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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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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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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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別
(地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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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繳出資額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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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繳出資額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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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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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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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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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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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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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照副本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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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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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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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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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登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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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登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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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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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
□增設□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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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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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號/統一
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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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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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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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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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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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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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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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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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協議 □財務負責人 □聯絡員 □外國投資者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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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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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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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人備案通知書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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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投資清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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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理完畢 □無對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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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注銷
登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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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辦理完畢 □無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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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清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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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理完畢 □無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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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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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理完畢
□未涉及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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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手續清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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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辦理完畢
□未涉及海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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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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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報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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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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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決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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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決定)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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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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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業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登記、備案,提交材料真實有效。通過聯絡員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向社會公示的企業信息為本企業提供、發布的信息,信息真實、有效。
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字: 企業印章
清算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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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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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別(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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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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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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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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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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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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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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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合伙人出資情況
合伙人名稱
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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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別
(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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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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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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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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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責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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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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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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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繳出資額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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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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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財務負責人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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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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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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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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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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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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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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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聯絡員信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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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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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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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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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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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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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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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聯絡員主要負責本企業與企業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聯絡員應了解企業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附表5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
授權委托書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范圍:授予 (被授權人名稱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人名稱或姓名)在中國境內接受企業登記機關法律文件送達,直至解除授權為止。
被授權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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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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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人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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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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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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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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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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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注:《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由外國投資者(授權人)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簽署。被授權人可以是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分支機構、擬設立的公司(被授權人為擬設立的公司的,公司設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被授權人、被授權人地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簽署新的《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及時向企業登記機關備案。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機關提供。
1.本申請書適用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及相關事項的備案。
2.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申請書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欄目。
3.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設立”欄有關內容和附表1“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合伙人出資情況”、附表3“財務負責人信息”、附表4“聯絡員信息”及附表5“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申請人聲明”由企業擬任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署。
4.合伙企業申請變更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原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擬任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申請變更同時需要備案的,同時填寫“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變更的,應填寫、提交擬任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1“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申請合伙人及出資情況變更的,應填寫、提交合伙人基本信息及出資情況(附表2“合伙人出資情況”)。變更項目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5.合伙企業增設分支機構應向原登記機關備案,注銷分支機構可向原登記機關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及“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分支機構增設/注銷”項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6.合伙企業申請章程修訂或其他事項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及“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工商聯絡員備案的,應填寫附表4“聯絡員信息”;申請法律文書送達授權人備案的,應填寫附表5“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其中,“申請人聲明”由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申請清算人備案的,“申請人聲明”由合伙企業清算負責人簽署。
7.辦理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填寫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不填寫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或注銷登記填寫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填寫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
8.“經營范圍”欄應根據企業合伙協議、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填寫。
9.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