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過IPO或再融資募集來的資金投產的項目,稱作募投 項目,募投項目是企業IPO成功的關鍵。募集資金運用是招股說明書4大核心章節中十分關鍵的一個章節。募投項目也是證監會審核階段非常關鍵的一環。證監會 和投資者會根據企業的募投項目的市場前景、技術含量、財務數據等綜合來判斷企業的投資價值和成長潛力,從而判斷是否要企業成功過會,因此,上市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直接關系到企業能否上市成功。IPO募投可行性研究報告所需資料如下所示:
一、募集資金直接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發行人可視實際情況并根據重要性原則披露下列內容: 1、投資概算情況,預計項目投資規模及募集資金具體用途,如購置設備、土地、技術以及補充流動資金等;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技術水平,生產方法、工藝流程和生產技術選擇,主要設備選擇,核心技術及其取得方 式; 3、主要原材料、輔助材料及能源的供應情況; 4、投資項目的竣工時間、產量、產品銷售方式及營銷措施; 5、投資項目可能存在的環保問題、采取的措施及資金投入情況; 6、投資項目的選址,擬占用土地的面積、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7、項目的組織方式、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
二、募集資金擬用于合資經營或合作經營的,在披露第九十七條內容的同時,還應披露: 1、合資或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主要股東、主營業 務,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投資規模及各方投資比例;合資或合作方的出資方式;合資或合作協議的主要條款以及可能對發行人不利的條款; 2、擬組建的企業法人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設立、注冊資本、主營業務、組織管理和控制情況。不組建企業法人的,應詳細披露合作模式。
募集資金擬用于向其他企業增資或收購其他企業股份,且已確定的,應披露下列內容: 1、擬增資或收購的企業的基本情況及最近一年及一期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2、增資資金折合股份或收購股份的評估、定價情況; 3、增資或收購前后持股比例及控制情況; 4、增資或收購行為與發行人業務發展規劃的關系。 |